名 称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11000180726T/2023-00011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西青政办发〔2023〕7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有效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青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西青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为做好我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天津市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津政办发〔2023〕1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一)强化组织推动。强化区级、街镇食品安全办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健全各级食品安全办实体化运行机制。各部门年底前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作为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食品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培训、考核制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组建区级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区食安办牵头,各街镇、经开集团配合)
(二)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组织区、街镇、村居包保干部持续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区食安办牵头,各街镇、经开集团负责)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落实奖惩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组织参评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作约谈。(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食安指数”。对照天津市“食安指数”评价指标,推动提升西青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区食安办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公安西青分局、区卫健委、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教育局、区民宗委、区粮食办、区民政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狠抓源头治理
(五)加强农用地土壤治理。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严格耕地分类管理,优化完善轻中度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强化技术指导,有效管控耕地土壤污染风险。(区农业农村委负责)
(六)强化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出入库第三方检验,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作食用用途。做好收购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积极稳妥做好超标粮食处置工作。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规范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认真履行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责任。(区粮食办负责)
(七)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密上市期巡查检查和抽检频次。组织实施养殖规范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对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氧乐果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强屠宰行业管理,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区农业农村委负责)
三、加强重点领域管理
(八)严格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做到日常检查覆盖率100%,问题整改率100%。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健全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企业清单,加大监管力度。(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新建2家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100家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公安西青分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市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专项检查“百日行动”、农贸市场集中夜查行动。利用农批市场数据归集系统强化西青区4大农批市场监管,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商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付村、姚村等商业街和夜市食品制售摊贩的监督管理。推动完成中型以上社会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持续开展团餐领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广外卖餐食封签。加强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区商务局、区城管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贯彻落实《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区发改委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督促食品销售企业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做特别标识或集中陈列出售。采取捐赠方式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备份样品处置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研究制定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推动将反食品浪费要求纳入地方标准。(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强粮食仓储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管理。(区粮食办负责)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狠抓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以及校外配餐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公安西青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监管。推进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定点企业到期换证工作。(区工信局负责)严格治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加强食用植物油、桶装水等质量安全监管,严惩重处非法添加及生产销售假冒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食品相关产品日常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A级景区等文旅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台账。(区文旅局负责)加强冷链物流建设及冷链运输过程监管。(区商务局、区运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十四)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全年安排食品安全抽检7149批次。其中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5149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2000批次。(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区级检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CATL)。积极推广常规农药快检技术。(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推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常态化、规范化。完成国家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品种和地区实施重点监测。(区粮食办负责)
(十五)强化风险监测。制定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强化风险监测结果部门间通报会商。(区卫健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委、西青海关、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定期召开形势和风险会商会,建立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公安西青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重点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增加熟肉制品、学校周边食品、学生餐3大类30份样品的监测。(区卫健委负责)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将小品种纳入风险监测和整治范围。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区农业农村委负责)
(十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聚焦“11+N”个重点品种,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公安西青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食用农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开展“昆仑2023”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公安西青分局负责)加大行刑衔接力度,组织侦办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犯罪案件。(公安西青分局牵头,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配合)深入开展“铁拳”行动,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冻品、农产品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西青海关牵头,公安西青分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监管方式
(十七)推进现代化监管。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100%。(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平台应用。(区工信局负责)推进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持续鼓励、引导农批市场开办者建设本市场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系统。(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强监测大数据聚集性识别、预警分析。(区卫健委负责)
(十八)实施信用监管。将食品领域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违法食品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建立食品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管理专业模型,实施差异化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评价机构开展诚信评价工作。(区工信局负责)开展农安信用分等分级动态评价,实施风险分级监管。(区农业农村委负责)
六、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九)完善机制建设。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积极投保。(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及清真食品预警处置、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作用,专题研究清真食品监管服务工作。(区民宗委负责)推动有机产品认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实施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科技赋能。鼓励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与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区科技局负责)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强相关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打造特色品牌。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品牌建设有关政策。(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津农精品”培育计划。(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培育食品领域高端品牌、“专精特新”企业。(区工信局负责)
(二十二)促进产业升级改造。深入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大优质奶牛良种支持力度,提升奶牛养殖设施装备和草畜配套水平。加快淘汰屠宰行业落后产能和技术。(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支持食品工业企业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打造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优势产区、核心产业链。推动食品工业预制化发展。(区工信局负责)推动1个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完成1个标准化菜市场提升改造。(区商务局负责)推动美赞臣乳业(天津)有限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审核,指导大冢制药落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前期配方注册准备。对小微企业给予支持,组织质量管理薄弱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现场宣贯指导,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检验能力薄弱的企业开展检验人员培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完善社会共治格局
(二十三)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按照市级部署,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级年度评价迎检,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镇、经开集团负责)
(二十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推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管理,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区食安办负责)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客观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引导。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健康科普知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公安西青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西青海关、区粮食办、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治理网络谣言。发挥天津市互联网联合辟谣机制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谣言监测发现和查证辟除,强化辟谣信息宣传推广。(区委网信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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